亞泰光電創新研究基金
一、基金宗旨
亞泰光電創新研究基金是深圳市亞泰光電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泰光電”)開放創新的平臺和窗口,旨在鼓勵與激發相關合作單位人才對技術創新的大膽嘗試。
每年面向合作單位征集創新研究思想,并提供相應的研究資金資助。
亞泰光電通過創新研究基金尋找長期聯合研究的未來合作伙伴,培養科研后備人才。
二、申報條件
1、以學校院系為單位申請研究項目,不接受個人申請。申請單位應具備良好的研究基礎,包括高水平的科研隊伍、良好的研究環境及研究業績。
2、每個項目須指定一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重點資助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有充足的時間和人力投入保證的中、青年學者。
2、與亞泰光電已有兩個合作項目同時進行中(已簽訂合同,尚未結題)的,原則上不能作為負責人。
三、資助金額
1、單個項目資助金額為10~20萬元人民幣,項目周期最長不超過2年。
2、對于接受2-3方聯合申報(不同高校的老師聯合,或者同所高校里不同團隊聯合)的項目需求,資助金額相應提高,具體金額請見《附件1:亞泰光電創新研究基金項目申請書》。
3、亞泰光電和申請單位將根據具體項目確定合同金額。
四、項目管理
1、成立以高校專家教授為主的專家委員會和以亞泰光電公司管理層為主的管理委員會。
2、采取“專家委員會評審,管理委員會決策”的方式實施。
3、對于通過申請評審的創新研究項目,將簽署正式的項目合同,確定雙方義務和權利,以及如何處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聯合申報項目的操作方式請見《附件2:2015年亞泰光電創新研究基金項目申請書(聯合申報適用)》中的說明。
4、項目期間發表的論文及著作須注明“受亞泰光電創新研究基金資助”,并有亞泰光電聯合署名。所發表的論文不應涉及核心技術。
五、成果歸屬
1、研究成果申報,遵循聯合申報和公司資助的原則,雙方相互尊重、互惠互利、著眼長遠、共同進步。
2、受資助者在項目研究過程中形成的與項目相關的成果的著作權及專利等,包括但不限于論文、著作、源代碼等,其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申請單位和亞泰光電共有,亞泰光電有權免費優先使用。合作期結束后,申請單位不參與與該研究項目相關的產品產出的分配。
3、亞泰光電和申請單位將根據具體項目確定成果歸屬等具體事項。